關于遴選2020/2021年度與新加坡互換獎學金留學候選人的通知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教育部與新加坡共和國教育部教育交流與合作備忘錄》,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國家留學基金委)將面向中央國家機關和高校選派在職人員通過新加坡互換獎學金赴新加坡國立大學、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攻讀碩士學位。
一、選派計劃
1.選派專業
新加坡國立大學:高級公共行政與管理
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公共管理
2.選派類別及留學期限
碩士研究生:12個月
3.選派規模:10人
二、人選條件
1.熱愛社會主義祖國,具有良好的政治和業務素質,無違法違紀記錄。
2.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工作表現突出,有學成后回國會原單位服務的事業心和責任感。
3.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不具有國外永久居留權。申請時應為推選單位正式工作人員。申請南洋理工大學管理經濟學、公共管理的人員需有兩年以上政府部門或公共企事業單位全職管理工作經歷;申請新加坡國立大學高級公共行政與管理的人員需有五年以上政府部門或公共企事業單位全職管理工作經歷。
4.身體健康,心理健康。
5.申請時年齡不超過45歲(1975年 11月15日以后出生)。
6.具有四年制正規大學本科畢業證書和學士學位證書。
三、資助內容
留學期間享受新方提供的獎學金,國家留學基金提供互換獎學金出國留學人員補貼及一次往返國際旅費。
四、申請受理辦法
被推薦人選應于2019年11月15日登錄國家公派留學管理信息平臺(apply.csc.edu.cn)進行網上報名,并于2019年11月20日前將單位推薦公函及應提交的材料寄送至國家留學基金委。網上報名時,有關高校負責本校人員的申請,國家留學基金委負責受理中央國家機關、有關部委人員的申請(受理機構名稱請選擇“直接上報基金委”),項目名稱請選擇“新加坡互換獎學金”。
五、需提交材料
1.單位正式公函及推薦人員名單(一式一份);
2.對外聯系材料(申請獎學金用,一式兩份,詳見附件)
六、評審錄取辦法
中方組織遴選、審核并向新方統一推薦,新方最終確定獎學金獲得者,中方根據新方最終落實情況進行錄取。
七、派出
被錄取人員將以國家公派留學人員身份于2020年2月或3月派出,凡未經批準放棄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內不得再申請國家公派出國留學。
工作中有任何情況和問題,請與國家留學基金委歐亞非事務部聯系:
聯 系 人:劉一 聯系電話:010-66093939
傳 真:010-66093939 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附件:
新加坡互換獎學金對外聯系材料清單
高級公共行政與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入學申請表(需粘貼護照相片)、學習目的表、組織部門/派出單位推薦函、工作簡介表及學生準證申請表。
管理經濟學碩士學位課程入學申請表(需粘貼護照相片)和派出單位/企業推薦函。
公共管理碩士學位課程入學申請表(需粘貼護照相片)和派出單位/企業推薦函。
2.中英文版本的本科學歷、學位證書及大學成績單復印件,英文版本須由畢業大學開具方有效;畢業大學須在復印件上蓋章以證明是原件的復印件。
如畢業的大學已與其他大學合并,請向有關大學索取證明文件。證明文件須有新舊大學的中英文名稱。
3.有效期內的個人因私護照首頁及身份證正反面的復印件。
4.職稱或其他專業證明文件(如無,可不附)。
請按1→4順序裝訂成套,共需提交兩套,且每套須另附二張近期白底護照相片(請在照片背面簽名)及兩張個人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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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張靜